朝鮮籍日本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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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日本勞動厚生省统计,朝鲜籍日本兵共24万2341人, 其中有2万2182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,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,列为B、C级战犯有148人,其中23人被判处死刑。战犯中有129人是「军属」,被征用为俘虏收容所的监视员。战后1952年4月对日和平条约生效后,朝鲜半島人多数脱离日本国籍,而朝鲜籍战犯仍以「日本人」之名科以刑法执行,继续拘禁于东京的巢鸭监狱,最后一名被释放在1957年岸信介内阁时。被释放后,日本政府以丧失日本国籍为理由,不符合领取「战伤病者、战殁者遗族援护法」、「恩给法」等的抚恤补偿金。1965年,日韩条约缔结后,日本政府又以「补偿问题全部解决」为由不给予补偿。韩国政府对1945年8月15日之前的死亡者,认定有补偿请求权,至于判决死刑的23人一直没有领到补偿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戰場上,當時在日本控制下的朝鮮半島人、台灣人並沒有服兵役的義務。不過,客觀而言,朝鮮半島有2,140萬左右的人口,確實是一大人力資源。因此,1938年2月,由於「陸軍特別志願兵令」的發布,日本首先在朝鮮半島實施"志願兵"制度。1941年,日本开始征召朝鲜半岛人进入军队。所有的朝鲜半島人被要求进入日本皇军或军工厂,这些人中还有很多人在满洲国做警察。朝鲜籍日本兵大部分被分配到日本关东军中。 "二鬼子"、"高麗棒子",這些名稱都是滿洲國人對朝鮮日本兵和和警察的俗称。 [编辑] 蔑称的來歷"二鬼子"(朝鲜族语:두 번째 일본놈): 大部分曾經生活在滿洲國領土內的老人認為:"二鬼子" 指的是那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,幫助日本關東軍管理滿洲國人的朝鮮警察。部分受到中國共產黨意識形態影響的人,把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駐中國大陸地區的日本軍人稱做:日本鬼子,鬼子兵。因为朝鮮警察是替日本人服務的,地位不如日本人高,所以被叫做“二鬼子”。 "高麗棒子" : 日本人对朝鲜半島人不信任,所以朝鲜警察手里没有武器。无奈朝鲜警察就用朝鲜妇女洗衣服的洗衣棒当打人的武器.一部分满洲国人因此,就讥笑他们为"高丽棒子"。 [编辑] 亲日派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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