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高等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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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香港高等法院圖書館
香港高等法院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個法院,由兩部份組成:原訟法庭和上訴法庭。原訟法庭是香港最高級的原訟法院,有無限的司法管轄權,除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防和外交等國家行為外,可聆訊香港任何的民事和刑事訴訟,和處理來自部份專門法院的上訴訴訟。上訴法庭是香港除終審法院外最高級的上訴法院,專門處理來自原訟法庭、區域法院和土地審裁處的上訴訴訟。 香港高等法院位於香港島金鐘金鐘道38號,與金鐘道政府合署為鄰。
[编辑] 歷史高等法院於香港主權移交前稱為最高法院,為當時香港最高級的法院,但並非香港的終審機構(其時香港的終審機構為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);主權移交後,終審法院取代最高法院成為香港最高級法院。 [编辑] 法官任命根據《香港基本法》,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須由香港行政長官提名,立法會通過方能任命。 [编辑] 法官列表[编辑] 另見[编辑] 外部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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